如今的小區,大多與物業管理公司合作,物業提供服務,小區業主付費。但有些業主由于不滿物業服務等各種原因,會不繳納物業費,從而被物業告上了法院。這時候,既然業主了落定決心不付費的,就應該積極應訴,努力爭取不付費。
當業主因為不付物業費而被告上法院的,不要慌,這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罷了,沒有什么大不了的。只是業主想要保障自己權益的,就需要積極進行應對處理,而不是不睬不理,那樣只會讓自己更“受傷”。
一般情況下,業主都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應對:
1、拖欠物業費被起訴的,業主可以和物業協商和解,讓物業撤案結束此事。
生活中,業主拒付物業費的原因,往往是認為物業服務不好,如小區臟亂差、經常被偷等等。但這些原因,往往是不構成業主拒付物業費的理由,一旦因而被物業起訴了,極易敗訴,最終不得不付款。
2、無意協商或協商不成的,業主應當積極應訴,自行或委托律師收集先關證據資料進行訴訟,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。
如果業主確實想和物業“斗一斗”的,就應該積極收集證據資料,按時到法院應訴,要是證據充分的,還是可以勝訴的,再不濟也不讓法院聽信物業的一面之詞,盡可能少付一下費用。
或許也有業主收到法院傳票后,不理不睬,認為物業愛告就告,反正我不付錢。這種想法其實要不得,業主不和物業和解又不到法院應訴,法院會依據物業提供的材料進行缺席判決。在物業勝訴后,業主仍拒付物業費的,物業公司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由法院強制劃扣業主銀行里面的錢來付費。
因此,業主被物業告,最重要的就是要積極應對處理,忌諱不理不睬。要是證據充分的,向專業合同律師咨詢后,再找律師與物業斗一斗也無妨。